(五)考察
考察由县教育体育局牵头,拟录用单位配合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考察,注重工作实绩。考察不合格的,不能列为拟调人选。
考察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逾期不能提供个人档案及考察所需材料的,不列为拟调人选。
(六)调动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正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选调对象,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拟选调资格。
四、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选调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拟调入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确保选调单位能及时联系,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报考者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拟选调的,由拟调入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二)拟调入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须带上面试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证件不齐全,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三)在拟选调工作中,正安县教育体育系统雁归计划人才回引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发出的各项事宜通知,超出办理时限和不按规定办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本方案由发文单位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发文单位研究决定。